1.為確保正常施工,預防突發事件以及某些預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發生,事前有充足的技術措施準備、搶險物資的儲備,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國家財產和經濟損失,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和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2、施工電梯安裝、拆除及運行的安全技術要求:
2.1 施工電梯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說明書進行。施工電梯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施工電梯的安裝。
2.2 安裝及拆卸作業前,必須認真研究作業方案,嚴格按照架設程序分工負責,統一指揮。
2.3 安裝施工電梯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下的穩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
2.4 施工電梯附墻桿件的布置和間隔,應符合說明書的規定。當架體與建筑物水平距離大于說明書規定時,應驗算附著桿的穩定性,或重新設計、制作。在施工電梯未拆卸至允許懸臂高度前,嚴禁拆卸附墻桿件。
2.5 施工電梯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施工電梯安全規程》GB5144及說明書規定,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裝置。
2.6 施工電梯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2.6.1 施工電梯作業前,應檢查金屬結構、連接螺栓及鋼絲繩磨損情況;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空載運轉,試驗各機構及安全裝置并確認正常。
2.6.2 施工電梯作業時嚴禁超載;
2.6.3 吊籠在使用前應按允許承載能力的兩倍荷載進行試驗,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
2.6.4 運多根鋼管、鋼筋等細長材料時,必須確認吊索綁扎牢靠,防止吊運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2.6.5 沿梯身垂直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
2.7 為防止事故發生,電梯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和拆除,電梯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安裝完畢后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安監站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8 電梯司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并履行簽字于續。
2.9 電梯安裝、頂升、拆除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
2.10 電梯安裝完成后,必須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塔機檢測中心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重大事故(危險)發展過程及分析塔吊作業中突然安全限位裝置失控,發生撞擊護欄及相鄰塔吊或墜物,或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傾倒、斷臂); 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故障或線路發生嚴重漏電; 其他作業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高處墜落、起重傷害、觸電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
貴州升降機械是全國生產、制造液壓升降平臺的專業生產廠家之一,可根據現場情況訂制升降機,升降貨梯,升降平臺,小型升降平臺,小型升降機,電動升降機,液壓升降機,導軌式升降機,施工升降機,剪叉式升降機,現可承接各種非標產品的設計、制作。貴州吉工升降機械本著科技領先、誠信為本、質量第一的原則,竭誠為國內外廣大 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本公司產品性能優良、可靠、設計精巧實用。可廣泛應用于企事業單位及大型場館的裝飾 施工和維修、清潔等高空作業。產品市場占有率在國內名列前茅。目前,已銷往除臺灣省以外的各省、市、 自治區、直轄市.